原配可在第三者涉嫌侵犯财产权益、构成重婚罪或实施人身侵权等情形下提起诉讼,具体法律依据和操作要点如下。
可起诉第三者的法定情形
1. 第三者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益
配偶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予第三者(如房产、车辆、大额转账),原配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。
法律依据: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,非日常生活重大处分需双方同意(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)。
2. 第三者构成重婚罪
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仍登记结婚,或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(如同居期间对外互称夫妻),原配可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,最高可判处2年有期徒刑或拘役。
证据要求:共同居住证明、亲友证言、社交平台以夫妻名义发布的动态等。
3. 第三者实施人身侵权行为
若第三者对原配进行侮辱、诽谤、殴打等行为,导致原配精神或身体损害,可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。
证据类型:录音录像、医院诊断证明、目击者证词等。
诉讼必要条件
原告适格:原配需证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(如财产共有人身份);
明确被告:需提供第三者的真实身份信息(姓名、住址、联系方式);
证据链完整:婚姻关系证明(结婚证)、财产来源证明(银行流水、产权证书)、不正当关系证据(聊天记录、照片)需相互印证。
法律实践中的限制
单纯的情感纠葛(如未涉及财产转移或人身侵害)无法直接起诉第三者索赔,法院通常仅支持重婚和财产侵权案件的受理;
精神损害赔偿主张需证明因果关系及损害严重性(如抑郁症诊断证明),司法认定标准较高。